被加遣返曾汉林获刑15年 家属喊冤要上诉(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2/01/19
分类:时事
北美在线(NAOL.CA)综合报道:首名被加拿大政府强制遣返中国的广东商人曾汉林因涉诈骗罪星期五(1月20日)在成都中院被判处15年徒刑,并处罚金200万人民币。 曾汉林因卷入百万美元的合同欺诈案而潜逃加拿大12年,但他在去年2月被加拿大法院拒绝难民申请,遣返回中国。 中国媒体引述曾汉林儿子曾健的话说,曾汉林不服一审判决,将委托律师向四川高院提出上诉。
广东商人曾汉林(左二)去年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国。资料图片
大陆商人曾汉林﹐因牵涉被称为「中国最大股权诈骗桉」的商业案件﹐且在去年2月成为「首名被加拿大政府强制遣返回中国的疑犯」﹐曾引起中加两国媒体的广泛关注。
曾汉林捲入百多万美元的合同欺诈案,潜逃加拿大12年,去年2月被加拿大联邦法院拒绝其难民申请,遣返回中国,成为首例被加拿大政府强制遣返回中国的案例。
曾汉林
曾汉林被遣返后﹐曾汉林的家人向传媒发布消息称﹕「对曾汉林诈骗巨额资金并携款潜逃的指控不实﹔虚报数据颠倒事实真相﹔而且被告缺乏应有的医药治疗﹐被秘密审讯﹐失去应该的辩护权等等。」
去年11月17日他在成都接受审理,此前传出本月17日将宣判。
66岁的曾汉林被指掏空旗下广东飞龙集团,以「资产重组,借壳上市」为名,利用合同诈骗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价值6,800万元的联益法人股。1999年底曾汉林与家属经多米尼加潜逃到加拿大,非法居留4年后,2004年开始多次申请难民身分,但遭拒绝。
他多次声称,其在中国所犯的罪名是「腐败官员」的「欲加之罪」。
此后,他被中国列为全球通缉犯的「十大诈骗犯」之一,与赖昌星等齐名。去年11月接受庭审,律师为曾汉林作无罪辩护,认为本案只是一宗普通的商业纠纷案件。其子16日重申这是一宗冤案,对曾汉林诈骗巨额资金并携款潜逃的指控不实,「完全是摆乌龙」,希望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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