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缉犯曾汉林最后缓刑令被拒已被遣返中国(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1/02/16
分类:财经
北美在线(NAOL.CA)综合报道:中国大陆第七号“重大经济犯罪通缉犯”曾汉林最后缓刑令被拒,已被遣返中国。
据多伦多星报消息,加拿大联邦法院否决了中国商人曾汉林暂缓递解的申请。他被安排在今天下午2:30分的飞机遣返回中国。曾汉林的律师已经要求加拿大官员在曾登机前保证他被递解回中国后不会被处以死刑,官方没有回应他们的要求。
曾汉林(来源:多伦多星报)
加拿大当局星期三在法庭驳回曾汉林寻求庇护请求的几个小时后将他押上驶往北京的飞机。法官说,曾汉林的担心是夸张其词,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曾汉林在中国将被判死刑或受到虐待。
曾汉林的律师称驱逐令是“令人震惊的”。
曾汉林被通缉是因为他涉嫌在商业合并中有欺诈行为。他于1999年11月逃往加拿大,声称腐败的官员诬陷了他。
面临遣返急忙申请最后缓刑令
号称“中国大陆首宗股权诈骗案的主要涉案人”的曾汉林滞留加拿大7年,用尽了一切手段申请难民未果,面临被联邦移民部递解出境的结局。他的律师已于本周早些时候向联邦法庭提出了对曾汉林发放“最后缓刑令”(last-minute
reprieve),如果申请失败他将于今天(周三)中午被正式遣返。
曾汉林英文名Hany Zeng或Han Lin Hany Zeng,是中国大陆“重大经济犯罪通缉犯”之一。上世纪90年代,受益于中国的国企私营化政策,曾汉林白手起家成百万富翁,担任了广东飞龙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专营付运、运输服务与机械制造,总价值一度上升至1500万加元。
另据加拿大都市报,虽然与欺诈有关的刑事控罪属于中国的司法权力之内,但曾汉林的代表律师周二在法庭上辩称,加拿大不应递解某人至可能面临不公平审判与行使死刑的国家。法庭要到周三上午才作决定。
曾汉林的代表律师金维尔(Daniel Kingwell)表示:「中国的判罪率超过95%。」「我们从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获知,中国10%的死刑为经济犯罪。」
曾汉林的代表律师金维尔(Daniel Kingwell)
据称,曾汉林受益于90年代中国的私营化,白手起家成为百万富翁,曾经拥有专营付运、运输服务与机械制造的广东飞龙集团(Guangdong
Flying Dragon Group)。
在1997年,曾汉林的公司与四川省一家上市钢铁公司合并时,其公司价值超过1,500万元(所有数字为加元)。
合并之后,曾汉林的新生意伙伴指控他隐瞒两笔相当于850万元与430万元的按揭债务,称飞龙集团在公司合并之前签署了这类按揭。
因害怕受到不公平审判,曾汉林于2000年逃至加拿大,与此同时,四川地方政府开始调查该轰动全国首宗资产重组涉及的诈骗桉。曾翰林被国际刑警情报分享机构Interpol以涉嫌「合约欺诈」列入通缉名单。
金维尔称:「我的当事人遭排挤出局。他的公司在合并前经过审计。(中国当局)并未发现隐瞒按揭的迹象。」
在多伦多非法居住4年之后,曾汉林于2004年提出难民申请。难民委员会因他可能牵涉刑事罪行而否决了他的难民申请。
于一月份所作的递解前风险评估判定曾汉林返回中国安全。他过去一周被当局拘留。
风险评估得出结论:「虽然中国的法庭有时不如加拿大一丝不苟与遵循职业道德标准,尽管如此,其通常仍然能够按照符合司法程序的适当法律。」
曾汉林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桑德卢克(Joel Sandaluk)表示,死刑威胁的存在是真实的。
桑德卢克说:「并非加拿大律师辩说每一案例都会形成死刑判决。」「似乎是加拿大政府更多关心加强与中国的经济联系,而不是保护寻求庇护者的生命。」
飞龙集团遭联益集团控告案,成为金融经济学科的
「资本营运案桉例2-广东飞龙分期付款收购成都联益」考试资料
此前报道
曾汉林申请难民失败将被遣
据加国无忧牧涛综述,曾汉林在逃离中国后,于1999年11月持在多米尼加共和国购买的护照进入加拿大。2004年6月,他在因访问签证过期而被捕。其后,他和家人曾经申请难民,但是难民委员会因他可能牵涉刑事罪行而否决了他的难民申请。之后他又上诉,仍然被拒。
今年一月,政府完成了对曾汉林递解前风险评估,判定他返回中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指出,虽然中国的法庭有时“不能像加拿大一样”能够一丝不苟地遵循职业道德标准,但是仍然能够按照符合司法程序的适当法律。
从上周开始,曾汉林就被边境局拘留。如果计划没有发生改变,他将于今日(周三)中午正式遣返。
曾汉林的律师金威尔(Daniel Kingwell)表示,中国法律系统的定罪率(conviction
rate)是95%,而10%的死刑犯和经济罪案有关。曾汉林回到中国之后,也可能被判处死刑。他还对媒体强调,加拿大不应将一个人遣返到一个他可能得不到公平审讯,甚至会被判死刑的地方。
曾汉林的另一名律师桑德卢克(Joel Sandaluk)则表示,曾汉林所受到的死亡威胁是真实存在的。然而,加拿大政府似乎更关注与中国的经济联系,所以不愿意保护寻求庇护者的生命。
金威尔还提到,有关对曾汉林所谓“股权诈骗”的指控完全是生意伙伴对他的“陷害”。他的公司在合并前曾经过审计,并未发现隐瞒按揭的迹象。后来,生意伙伴却利用上层背景,伙同腐败的政府人员给他设圈套对他检控,以便抢夺他的生意。
据悉,曾汉林的相片曾被国际刑警组织发放,而国际刑警情报分享机构Interpol也以涉嫌“合约欺诈”(contract
fraud)的指控,将其列入通缉名单,令他无法在加拿大申请庇护的原因。
金威尔已于本周早些时候向联邦法庭提出了对曾汉林发放“最后缓刑令”(last-minute
reprieve),这是目前唯一能够帮助他留在加拿大的方法。
背景新闻:广东飞龙公司股份欺诈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
1999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以曾汉林为首的广东飞龙公司涉嫌诈骗联益集团价值6000多万元的成都联益法人股。联益事件曝光后,这桩中国最大的股权诈骗案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目前,曾汉林仍在逃。
1997年3月6日,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决定进行资产重组,而广东飞龙集团此时正想“借壳上市”。同年10月15日,广东飞龙在隐瞒了其下属骨干企业广东飞龙高速客轮公司已将资产抵押给银行的真实情况下,与成都联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广东飞龙收购成都联益持有的40%法人股(共计3421·6万股,价值6800万元)。同年11月底,广东飞龙支付了200万元“订金”,之后却并未支付第一期2000万元股权转让款。1998年8月下旬,广东飞龙将成都联益法人股3421·6万股放在银行作质押,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除支付给成都联益600万元外,其余用于还旧账和占为己有。
案发后,广东飞龙人去楼空,被告张朝晖被抓获归案,该集团法人曾汉林、陈志群、易琳持国外护照出逃。
成都市中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广东飞龙和张朝晖在明知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其与成都联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支付订金为诱饵,骗取成都联益法人股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均应依法从严惩处。目前,成都联益3421·6万股法人股被公安机关冻结在深交所。
2001年3月15日,诈骗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3421·6万股法人股的广州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张朝晖受到了法律严惩。成都市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广东飞龙罚金人民币800万元,直接责任人员张朝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发还成都联益。
背景新闻:四川7名重大经济犯罪通缉犯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01年7月3日,四川省公安机关以打击经济犯罪为重点的“狂飚—D”全面展开之际,省公安厅发出悬赏通缉令,对7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予以通缉。这7名犯罪嫌疑人是:
万林,男,1968年6月22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家住成都市芳草地金泉阁3单元7楼A座,户口所在地为成都市枣子巷23号2栋1单元2号,原四川省爱宇企业发展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10102680622845。此人涉嫌特大贷款诈骗案。
郝前勇,男,汉族,1961年9月13日生,原江油市城市信用社主任。身高1.65米,身份证号:510721610913069。
曾建国,男,汉族,1966年6月17日生,身高1.68米,身份证号:510721660617339。
唐振钗,又名唐钗,男、汉族,1956年5月28日生,广东省陆丰市人,住陆丰市东海镇土笼街50号。身份证号:441522560528009。
陈昭彬,男,汉族,1967年12月5日生,广东省陆丰市人,系唐振钗妹夫,原乐山五通桥区国债服务站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住陆丰东海镇金钗15巷6号。身份证号:441522671205015。
李孝文,男,1934年4月15日生,成都市金熊猫旅游发展公司法人代表,住成都营通巷23院2幢3单元4号。身份证号:510103340415283。此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曾汉林,男,56岁,汉族,广东飞龙集团公司法人代表,住广州市教育路15号(户口所在地为广东郁南县南江口新村53号之三)。身份证号:442829450608551。此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注意发现并积极提供线索,对发现线索抓获以上犯罪嫌疑人者,每抓获一名,公安机关给予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28-6301240,63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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