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1/05/10
分类:教育 来源:加国无忧 作者:谈海
北美在线(NAOL.CA):5月7日本网发表《我打了老婆,老婆打了911:后果严重》一文后,引起网友关注,网友魏先生(化名)看了文章后打电话到本网编辑部,想向该文作者了解多一点情况。原来魏先生打的不是老婆,而是一怒之下打了13岁的儿子,现在他有家不能回,非常着急,却没有什么办法,希望得到帮助。
据魏先生介绍,一个月前,他休假在家,为了儿子上学带的午餐问题和13岁的大儿子发生争执,话不投机一怒之下说了“爱吃不吃,爱带不带”,没想到一向听话的儿子脖子一梗,说了句“不吃就不吃”,扭头走人了。魏先生被儿子的态度激怒了,朝儿子吼了几句,气急之下还动了手,结果正在楼上照顾小儿子的太太冲下楼来,看到老公动手打了儿子,劈头盖脸就数落了老公一顿。魏先生又把火撒向老婆,一通乱喊。
冷静下来,魏先生觉得自己过火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大儿子也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惹爸爸生气了,走过来给爸爸道了歉,老婆送小儿子去了学校,以为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不一会有3个警察来到家里,核实了魏先生的身份,二话不说,只告诉魏先生你被逮捕了。
魏先生给弄得一头雾水。事后得知,老婆送小儿子去学校后碰见大儿子的老师,把一肚子的委屈朝老师倾诉了一通,把老公如何朝儿子发火、动手的事和盘托出,老师当时就告诉她要报警。魏先生的老婆知道报警不是闹着玩的,马上说,不要,他们已经没事了,千万不能报警。结果当她离开学校后老师还是报了警。
警察到家里要找魏先生的老婆录口供,她说什么也不肯,坚持说自己没报警,而且请求警察把这个案子撤了。结果警察告诉她,晚了,现在撤来不及了,法庭上说去吧。
魏先生被关进去后,老婆马上找人把他保了出来,但是是有条件的,保释令禁止魏先生回家,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与家人接触或联系,通过第三者联系也不行。
自此魏先生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了,住在保释自己的朋友家里面壁思过,后悔不已,自己一时的情绪失控居然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儿童保护协会已经介入此案,最近还安排了魏先生与两个儿子的见面,观察他与孩子相处、互动是否有问题。大儿子见到爸爸,说非常想爸爸,小儿子还不太懂事,见到爸爸就往怀里扑。
魏先生说,他和老婆孩子的感情都很好,那一天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筋,就做了这样的傻事。平日里家务都是由他照看得多一些,老婆忙于照看孩子,又不会开车,不知道这一个多月老婆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请了律师,但第一次开庭后警方说还要补充材料,所以现在什么都没有给律师,律师也束手无策。他希望有过类似经历的朋友能提供点建议,如何才能修改保释令,让他尽快回家?另外,儿童保护协会通知他去参加培训班,他不知道这对以后是否会有不好的影响,该不该去参加?
据报道,几年前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过裁决,父母可以对2到12岁的子女适当体罚而免受刑事检控,并且规定了合法体罚的种种细节。在加拿大,关于打孩子屁股是否合法的争论已经进行了数十年时间。1892年通过的刑法第43条规定:父母和敎师在体罚孩子的时候,只要体罚的行为“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就不可以被判有罪。人权组织认为,这条法律的规定忽视孩子的基本人权,于是向联邦法院提出起诉,控吿该条法律违宪。不过,很多家长和敎育界人士认为,适当的体罚在敎育孩子的过程中必不可少。与此同时,不少父母因为在体罚子女的时候方式不当或惩罚过重,被冠上“虐子”的罪名,严重的甚至会失去对子女的监护权。因此,这条被俗称为“打屁股法”的法例,成为舆论的焦点。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为多年的争论画上句号。9名法官以6:3的票数,认为“打屁股法”有效,不过规定了合法体罚的具体细节。原来法例中规定可以体罚学生的敎师被取消了这项“特权”,父母也只能适当体罚2岁到12岁的孩子,原因是2岁以下的幼儿完全不理解体罚的意义,而13岁以上的“teenager”,则已经形成独立人格,体罚不但不一定起到作用,还可能适得其反。
据儿童群益会会长、儿童保护律师黄严焕卿介绍,以目前安省的情况而言,实际上有两套法律来执行,一是刑法,二是安省“儿童及家庭法”,父母打骂小孩可能同时受到两方面的控告,警察以刑法告伤害罪名,儿童保护机构以“儿童及家庭法”告以虐待儿童罪名。对于是否可打孩子屁股的问题,也是一样,在刑法方面近年确实有判例,允许合理适度的体罚以规改小孩的行为,但“儿童及家庭法”并没有这方面的改动,反而是日趋严厉,也即是打屁股等体罚一样可以成为被告。目前的法律日趋严厉,现在的儿童保护法律在修改后,新增范围更广。身体的虐待、伤害,这较易分辨,也与刑法伤人罪方面的界定没有很大区别;情绪上的虐待,这是儿童保护法较为特别的地方,比如经常辱骂子女,孩子功课不好,就骂他“没用”等,造成孩子失神落魄,产生失望情绪,甚至产生抑郁病,都属违法的行为。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实际行为,但存在潜在危险,一样可能独犯法律,比如言语之中一直对子女危胁恐吓,或是父亲毒打母亲,家庭无人照理等等情况,保护儿童部门都可能介入。
近年儿童保护法另一严厉的改变是,扩大举报范围,以往主要是学校、儿童护理部门等可以报案,现在已扩展至普通人都可举报,包括邻居、朋友或是知情的陌生人等
相关报道
我打了老婆,老婆打了911 后果很严重啊
阅读或发表评论
返回北美在线首页
热点专题
视频
华社
财经
警匪
情感
春晚
贪腐
奥运
西藏
4.13
川震
海归
柳乾
华南虎
艳照
大选
危机
毒奶
二奶
骗假
时尚
旅游
教育
奇闻趣事
唐炜臻
王千源
贺梅
朱海洋
胡紫薇
杨佳
韩建国
茉莉花
李天乐
灾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