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在线(NAOL.CA):英澳力拓集团驻华员工胡士泰等人涉嫌受贿与侵犯商业秘密案在上海宣判。澳大利亚公民胡士泰与中国公民王勇、葛民强和刘才魁全部被判有罪。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星期一(3月29日)判处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刘才魁、葛民强分别判刑7年和8年;王勇获刑最重,达14年。
此外,胡士泰被处以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共100万元人民币,其余三人罚款30万至500万元人民币。
澳大利亚联邦外交部长史密斯回应说,这“无论怎样看”都是个严苛的判决,而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部分仍有许多严重的问题没有解决。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孔陶杰(Tom Connor)在判决后向在法院门外守候的媒体记者们总结了宣判情况,但拒绝作出评论。
法院判决说,胡士泰等四人“采取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严重影响和损害中国钢铁企业的利益,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巨额回佣
公诉人指控胡士泰涉嫌受贿646万元人民币;王勇受贿7500万余元;葛民强694万元;刘才魁378万元。
庭审内容透露,在王勇收受的巨额回佣中,有900万美元来自原山东日照钢铁原董事长杜双华。杜双华在庭上作证承认行贿,但王勇辩称这只是借贷。
法官在判决书中则进一步指出,杜双华另行向王勇贷款300万元人民币,让他在上海购置一套商品房。
力拓案宣判后,上海一中院还将宣判另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国媒体称,此案被告,首钢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谭以新实际上与力拓胡士泰案互有关联。谭以新被认为是力拓案中的中方“内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