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老死狱中?陈良宇已决定上诉
【北美在线
NAOL.CA/NAOL.US】
2008/04/18
北美在线(NAOL.CA/NAOL.US)综合报道:4月11日,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陈良宇当庭未对判决结果表示异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从接到判决次日起,10日内如不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21日是陈良宇上诉最后时日,截至昨日上诉期已过大半。
此前坊间多次流传,陈良宇决定不上诉,但是其辩护律师表示对此不知情。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陈良宇已决定上诉。
新京报报道,近日有媒体不断报道陈良宇考虑放弃上诉,但记者昨日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陈良宇在咨询有关人员、深思熟虑后,正式决定上诉。目前上诉状已经由其一审代理律师草拟完毕,将在上诉期截止最后时日提交天津二中院。
记者昨日致电陈良宇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高对此不置可否。目前,上诉的具体理由不得而知。
上诉后,此案将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至于是否开庭还是阅卷审理,将由天津高院法官视具体案情定夺。北京嘉和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覃华介绍,目前刑事二审案在实际操作层面多采用开庭审理,以保证案件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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